面对当前中国经济发展的新阶段、新环境和新变化,如何畅通国民经济循环,发挥国内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发掘新的经济增长点,提升潜在经济增长率,是我国实现高质量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战略任务。
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当前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和重要战略举措,需破除地方保护主义和地区壁垒,进一步完善地方政府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按照新发展理念的要求,引导、规范地方政府发展经济的行为,加强产权保护,建立健全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第一,以新发展理念引领绩效观,构建新时代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将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和建设统一大市场的成果作为地方干部绩效的重要考核内容。地方政府应研究制订针对高质量发展、体现新发展理念的科学评估方案和绩效指标体系,给予高质量发展的成果更高的考核权重。以此为契机,逐步将建设和维护高效规范、公平竞争的统一大市场的成果纳入地方干部考核体系之中。
第二,抓住推进新一轮财税改革的契机,重新划分中央和地方事权。分税制改革以来,地方政府长期面临事权与财力不匹配的局面。近年来随着房市低迷以及房地产行业转型,地方政府的财政压力越来越大。新一轮财税改革应该进一步完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重新划分中央和地方事权和支出责任,增强地方政府的自主财力,提升市县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程度,适当增加中央政府在公共服务领域的支出责任,加大对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以缓解地方政府尤其是中西部地区地方政府的财政负担,进而减弱地方政府出台财政奖补和税收优惠等歧视性政策的压力。
第三,全面落实市场准入的负面清单制度,进一步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有效防范行政垄断、地方保护主义和市场分割现象。首先,进一步厘清政府与市场边界,健全市场活动负面清单制度,减少地方政府对经济活动的直接干预。应该以健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为抓手,建立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工作机制,根据市场最新发展、动态调整负面清单目录;深化“放管服”改革,参照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新评价体系,持续提高行政主体的服务水平和管理效能,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和国际化的营商环境。
其次,进一步完善公平审查制度,突出竞争政策的基础性地位,建立明确的常态化的公平竞争审查的工作机制,完善自我审查、第三方评估、跨地区公平竞争状况互评等多元公平竞争审查体系,探索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成效的评价标准,实现从公平审查、形式合法向具体成效转变;进一步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的刚性约束,加大对行政性垄断的处罚力度;建立跨部门、跨行政区的公平竞争审查信息共享机制,推动跨区域公平竞争审查的协同合作,加快推进公平竞争制度与产权保护制度、市场准入制度、社会信用制度的协同发力,创新联合监管模式和跨部门协同监管,强化监管执法的联动性。
第四,通过组织和机制创新,大力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强化区域经济协同发展和公平竞争审查的协同联动。通过建立强有力的区域协调机构、区域一体化规划和相关治理规则,打破地区之间的行政壁垒,促使地方政府自愿加入到资源配置效率更高的区域合作格局,实现区域内商品要素的自由流动和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
借鉴已有的地区一体化战略的成功经验,创新区域一体化治理机制,以都市圈、城市群为《澳洲五预测球》纽带,将更多的城市纳入到区域一体化的进程之中,尤其要发挥党的领导和党的组织建设的引领作用。近年来长三角G60科创走廊通过“产业集群党建”的组织创新,推动九城市共同签订《G60科创走廊党建共建框架协议》,建立党建共建合作机制,有效引领了G60科技创新走廊4个省份、9个城市在培育高新技术产业上的协同治理。以党建为抓手推动区域和产业协同发展,破除行政和地区壁垒是一项重要的制度创新实践,值得研究总结。